攀枝花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贷款条件
》》攀枝花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二、贷款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若有共有产权人,还应提供共有产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如为,提供军官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则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
(三)收入状况证明
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不需要出具收入证明,以缴存基数作为核定家庭收入的依据;如果一方没有缴存公积金的,可提供真实、合法、稳定的收入证明(如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依据或收入纳税证明等);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凭证或记录可作为收入证明。
(四)购房及抵押相关资料
1.购买期房,需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备案表、首付款凭证。
2.购买现房(含再交易房),需提供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购房款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现房提供购房合同及备案表(再交易房提供已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五)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等,并提供其他现房作抵押;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施工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等,并提供其他现房作抵押。
(六)人民银行出具的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
(七)借款人在拟选择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用于归还贷款的个人储蓄卡(购买本市再交易房贷款还需卖方提供身份证及用于收款的个人银行储蓄卡)。
提示:外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表(川渝地区已实现数据共享无需提供);本市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还需提供本市的现房作抵押。
三、办理地点
借款人可在以下服务网点选择一家经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服务网点 | 经办银行 | 联系电话 |
市政务中心(市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攀西科技城2楼C区) | 工商银行 | 0812-3327033 |
农业银行 | 0812-3356652 | |
中国银行 | 0812-3550130 | |
建设银行 | 0812-3607385 | |
交通银行 | 0812-2271621 | |
农商银行 | 0812-3305057 | |
天府银行 | 0812-3508078 | |
邮储银行 | 0812-3313994 | |
四川银行 | 0812-3315320 | |
米易县政务中心(米易县同和路12号米易县政务中心3楼303室、305室) | 农商银行米易支行 | 0812-8139568 |
工行米易支行 | 0812-8137309 | |
四川银行米易支行 | 0812-8133206 | |
仁和区政务中心(仁和区联通街72号仁和政务中心41号窗口) | 农商银行仁和支行 | 0812-3502516 |
西区政务中心(西区苏铁中路291号西区政务中心3楼48号窗口) | 四川银行西城支行 | 0812-5555009 |
盐边县政务中心(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河东路38号盐边县政务中心3楼15号窗口 | 农行盐边支行 | 0812-8653693 |
四、办理流程
1.人夫妻双方应同时到办理地点并提供上述办理要件(如果是购买本市再交易房还需卖方到场)
2.银行接件受理、审核(借款人签订相关法律文本)
3.金中心审批
4.抵押
5.贷款